美国足球联合会最近发出建议称10岁以下的儿童踢球时不应该进行头球;11到13岁的儿童应限制头球行为次数,并且需配备教练以外的医护人员来判断这些儿童在足球比赛中是否有脑震荡的迹象。
本月9日美国足球联合会(USSF)针对去年一起与脑震荡有关的诉讼做出了通报,并表示USSF与美国青少年国家队以及美国足球发展学院相关的政策将发生改变。
美国青少年国家队在参加有关比赛时还将继续受到国际足球联盟(FIFA)以及中北美洲及加勒比海足球协会(CONCACAF)的换人规则制约。
在新的规则下,美国足球发展学院进行的所有比赛都必须有护理专业人员在场并就头部受伤问题做出决策,教练不再具有这类问题的决策权。将可能出现脑震荡的队员从比赛中换下不会计入该队的总换人名额当中。如果受伤球员经护理专业人员检查后可以返回比赛,该队员需要换下先前替补其上场的队员。
据了解,在2014年的8月美国旧金山的一些青少年球员及其父母针对国际足球联盟以及美国足球联合会在美国地方法院提出了一起诉讼,同时作为被告人的还有美国青年足球协会、美国青年足球组织、美国足球俱乐部以及加州青年足球协会。
美国地方法院法官驳回了案件中与FIFA有关的部分,诉讼剩余部分被驳回后,美国足球联合会以及原告律师与11月9日宣布达成了厅外和解。
USSF方面称,他们将在30天内公布与脑震荡认识、队员下场后返场以及换人规则有关的改善举措,并表示USSF在诉讼开始前就已经在开发与球员安全有关的活动。
原告律师称,美国足球联合会及其青少年有关机构实施与脑震荡认识有关的举措在原告看来已经是达成最初目标的标志,所以原告方面认为没有必要再继续进行诉讼。
USSF方面也表示他们已和医学团体进行接洽以便开始实施新规则。(实习编译:陈鹭榕 审校:苏娇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