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此间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为规范食品安全信息公布行为,卫生部会同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出台《食品安全信息公布管理办法》,明确提出,由卫生部负责国家食品安全总体情况、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信息和其他重要食品安全信息的统一发布,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影响仅限于本辖区的食品安全信息的统一发布。
他称,食品安全各监管部门应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到及时反应,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第一时间解疑释惑,提高食品安全信息公布的时效性、科学性和准确性。
同时逐步建立统一的信息公布平台。实现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化、规范化;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在公布重要食品安全信息前,应提前通报各相关部门,召开会议进行会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