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投诉举报受理工作,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昨日表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财政部今年年初已制发《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其中规定,举报重大违法案件最高可获得30万元奖励。今年本市推进落实,争取出台具体实施细则。
举报奖励根据举报证据与违法事实查证结果,被细分为三个等级。并按照不同等级,分别给予案件货值1%-6%的奖励,按比例计算奖励金额不足的,最少也会给予100元奖励,货值金额无法计算,但举报情况属实,可视情况给予100~2000元的奖励。
每起案件的奖励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对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大案要案的举报,奖励数额可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视具体情况另定。所需奖励资金由地方财政部门纳入预算安排。该办法同时规定,参与举报奖励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举报人身份、举报内容和奖励等情况,违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举报奖励应同时符合三个条件:
1、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具体的举报事实及证据;
2、举报内容事先未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掌握;
3、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并已依法作出处理。
对匿名举报并查处的案件,在结案后能够确定举报人真实身份,且举报人愿意领取奖励的,应当给予奖励。
对比
奖励金额将是原来的6倍
据记者了解,此前,关于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大连已经有一个“办法”,按每案实际执行罚没款金额的5%作为奖励基数,也是根据举报人提供的线索与调查处理的结果相符合的程度,将奖励基数分三个等级,奖励级别由各监管部门认定,但是最高奖不超过5万元,此次举报奖励,不仅涵盖食品,还涵盖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金额也是原来奖励的6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