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昨天,奥运会自行车赛场内发布了这样一份公告:对中国队处以200瑞士法郎的罚款,理由是在昨天的比赛赛后没能尊重裁判的指令(站上裁判台),另外还告知各运动队,向裁判委员会提出的申诉将不予接受。
该公报称:“对于颁奖典礼,为了尊重比赛和避免延时,所有的队员必须穿着比赛服参加颁奖典礼。同时提醒所有参赛队伍:首先,在比赛期间,队内任何人员不得登上裁判台;其次,所有对于结果的问询必须在赛后进行;第三,对于裁判组的最后判罚不接受申诉;第四,队内任何成员不得站上发令台、过道、斜坡和栅栏。”在对中国队的处罚里,公报写着,“对于比赛中的行为,对志愿者、工作人员和官员的攻击行为都将受到制裁。中国队由于没有尊重内场官员的指引 (站到了裁判台上),罚款200瑞士法郎。 ”
与此同时,这份公告的发出实际上也就意味着中国队已经申诉无门。当地时间昨天稍早些时候,中国自行车队召开媒体见面会,表示将向国际自盟和国际奥委会提起申诉。
根据伦敦奥运会组委会的官方解释,“中国队提前接力(EARLYRE-LAY)被取消成绩”依据的是规则第3部分第2章的第153条,但并没有明确具体说明中国队是怎样犯规,只是指出中国队犯规同英国女队一样都是提前接力(EARLYRELAY)。而中国自行车队在申诉书中指出,“我们认真研究了规则3.2.153:1.第一圈运动员不能在15米线(终点线前15米)前打道。 2.第一圈运动员不能在15米线(终点线后15米)后打道。 3.两名运动员之间不能出现推挤。我们观看了视频,中国运动员没有出现以上三种违规情况,并没有找出中国运动员犯规的依据。裁判在比赛现场已经公布了中国队成绩第一,名次第一的情况下,又改判中国队降级。现场比赛大屏幕没有进行慢动作回放,当中国队要求裁判观看视频的时候,裁判以不礼貌的态度拒绝了。对此简单没有依据的判罚,我们认为有悖奥林匹克精神,我们要求重新审理,找出充分的规则依据,真正体现出公平公正的体育道德和奥林匹克精神。现在我们按照程序向国际自盟和国际奥委会提起申诉,希望得到公正的裁决和改判”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中国场地自行车队教练莫雷龙说:“中国队根本没有犯规,我认真看了比赛的视频,郭爽和宫金杰都没有犯规。”他向记者介绍说,关于犯规的规定的确只有那么多,正是由于规则的不完善、不明晰,在历次大赛上才会屡次出现各种所谓犯规的情况,而这都只能任由裁判判罚。“在车赛场,自行车人是没有任何权力的,包括申诉的权利。也就是说,我们被改判的机会渺茫。 ”不过,莫雷龙掷地有声地说:“但我们必须要提出申诉,因为我们受到了不公平、不合理的对待。要给辛苦准备4年的运动员一个‘说法’、一个态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