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佛都市网讯 佛山日报记者许伟明 通讯员朱永剑摄影报道:女孩周某拿起水果刀给自己刚生下的男婴割了脐带,随后又用同一把刀在婴儿喉咙上连割数刀。这起震惊全城的“割喉案”,日前以周某犯故意杀人罪获刑两年落幕。
罪犯:我不是想要杀了他
今年4月11日下午,被告人周某在三水一旅社宿舍楼704房产下一男婴后,用一把水果刀将该男婴颈部等部位割伤,并装进一个塑料袋中,遗弃在宿舍楼7楼南面梯口的垃圾桶里。次日零时许,该男婴被人发现后获救。经法医鉴定,该男婴的损伤程度为轻伤。
三水法院于今年8月23日对该案进行第一次开审,19岁、皮肤白皙的周某,身穿黄色看守所服出庭,但在法庭上几乎没什么话说,只是多次表示,“我不是想要杀了他(婴儿)”。
记者昨日获悉,三水法院已于近日对该案进行一审判决。法院认为,被告人周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当依法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但鉴于周某犯罪未遂,并在归案后能坦白交代罪行。因此,法院决定对被告人周某减轻处罚,遂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2年。一审宣判后,周某表示认罪服法,不上诉,检察机关亦未对该案的定罪量刑提出抗诉,现判决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