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南京地铁上,一男子看身边女子穿着红色短裙很是时髦,心生邪念,用手机偷拍女子裙底,因此被抓罚款二百元。
南京市公安局地铁公安分局25日公布地铁中女性遭偷拍一案处理结果:对偷拍者张某处以200元罚款。地铁警方提醒女性乘客,公共场合穿着不宜过于清凉,易给图谋不轨者留下可趁之机,路过楼梯和电扶梯时要倍加注意,谨防少数别有用心的人恶意偷拍。
7月23日21时15分左右,张某(男,28岁)在南京地铁一号线新街口站站厅北端通往商铺层自动扶梯上,看到前方一名穿着红色短裙的年轻女子穿着很时髦,顿生歹念,用随手携带的手机摄像头伸至前方王某(女,24岁)两腿间的裙下,想偷拍裙底风光。
拍摄时被侵害人王某感觉大腿处被触碰,立即转身,发现身后的张某在藏手机,怀疑被偷拍,立即抓住张某的衣领,并大声喊叫“耍流氓”,获得周围群众的协助,违法行为人屈服并求饶,要求私了。王某气愤不过,打电话给在新街口附近上班的老公李某。李某赶来后也异常愤怒,要惩治张某,电话报警并扭送至南京市玄武公安分局新街口派出所,后移送至地铁分局新街口站派出所。
民警依法对张某的手机进行检查,发现一张拍摄王某裙子下方的照片一张,张某涉嫌偷拍他人隐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六)之规定,给予其罚款二百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