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狼教师被判4613年重刑 群众拍手称快
近日有报道指,台中市一家补习班的王姓老板在4年间利用自己经营补习班的机会,招收6到12周岁的学生在补习班读书。每天在地下室补习功课时,便会将女童抱在大腿上,摸胸或者摸下体,被称为“色狼教师”。
此色狼当着学生的面陆续对12名女童猥亵性侵1013次,其中多名女童几乎天天被侵犯,一女童更在3年内遭染指536次甚至是强奸女生。这名王姓色狼教师甚至在接送学生时,趁红灯机会,也会摸女童的胸部或者下体,有时甚至将车子开到偏僻的地方将女童强奸,据悉,这名色狼教师也曾希望用50元钱或者是饮料封口。
经过法院审理后,判这名色狼教师4613年10月,“这和诱奸成年人不同,性侵女童的伤害是巨大的,会给孩子留下心理阴影。所以4613这数据不是笑话。”。
笔者觉得,4年以来,色狼教师为何可以一直逍遥法外?而且父母居然连自己的孩子所表现出来的一点异常都没有发现,这是不是反映出我国的青少年对于“性教育”方面的认识不足,以及父母对自己子女不够关心?否则怎么会让此等色狼嚣张如此之久?社会居然有人做出此等变态恶心之事,真是让人觉得胆战心惊。
国内相关事件:
一位年近五旬的小学教师,居然在上课期间以做错题为由,将学生喊至讲台前趁机猥亵,受害小学生多达十余人。受害人家长因为种种原因不愿走法律途径。一位知情人获悉后,上网发帖揭露了该老师的兽行,色狼教师在潜逃途中被抓。2004年望江县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该老师有期徒刑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