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昌星一审无期,从赖昌星逃亡到被遣返再到被判无期已经历经七年之久,至此轰动全国的赖昌星案终于尘埃落定,主犯赖昌星受到了该有的法律审判。 。.
厦门远华集团特大走私案,被称为“中国第一大案”的重要案件,操控集团的主犯赖昌星是中国通缉的头号走私犯,以金钱和美色勾结众多官员,获得庞大利益,案件不仅涉案金额巨大,而且犯罪手段触目惊心。
赖昌星1958年出生于泉州晋江。1991年4月迁居香港。1994年初创立“厦门远华集团有限公司”,涉嫌开始大规模走私活动。
为了建立一个庞大的走私网络,全面打开走私渠道,赖昌星首先利诱官员,借故送大礼,又或送十万元红包。他又以“借钱付高息”的方法,委婉地把钱塞到了对方手里,贿赂对方。
他其后将地方官员、海关、公安、商检、边防、银行等关键部门关键人物的子女亲属招进公司,给以万元、甚至数万元的工资待遇。这些所谓“员工”专门负责在各关键部门物色猎物,培养目标,拉关系,走“门子”。
赖昌星当时还在“厦门远华集团有限公司”旁边建下“秘密宫殿”——红楼,内有豪华套房,甚至“总统套房”,专用红粉金钱腐蚀官员。当官员和美女鸳鸯浴或上床时,赖昌星的手下会秘密用针孔录像机录下一幕幕镜头,作为要挟控制的手段。
而检察部门于1999年把厦门特大走私案列为大案,并且出动过千人全面深入调查这起案件,结果查清自1996年以来,赖昌星犯罪团伙明目张胆走私贩私,在厦门关区走私进口成品油、汽车、植物油、香烟、化工原料、西药材料、电子机械等货物,总值高达530亿元人民币,偷逃税款300亿元人民币,是建国以来查处的最大走私案。案件于2000年9月13日在福建省首次开庭审理,至少600多人被审查,其中300多人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