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31日电 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其官方网站发布2011年第3期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公告汇总。
本期公告汇总期间(2011年6-9月),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发布违法广告公告等方式,通报并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的违法药品广告12902 次、违法医疗器械广告2030 次、违法保健食品广告3382 次。对未经审批擅自发布、严重篡改审批内容进行违法宣传的广告,共撤销和收回药品广告批准文号10个、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8个。对违法广告涉及产品采取了381次暂停销售的措施。
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和《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本期公告汇总中对开封大宋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肾宁散胶囊”、广东华天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腰椎痹痛丸”、盘锦恒昌隆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菊明降压丸”、大连雄伟电子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疗器械“降压健心仪”、北京福顺康科贸有限公司生产的保健食品“安泰降压宝胶囊”、荣成百合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保健食品“百合康牌葡萄籽大豆提取物软胶囊”、北京御生堂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的保健食品“御生堂牌丹参红花茶”等八种违法情节严重、违法发布广告频次高的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进行了公告。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要在医生或药师的指导下购买药品;保健食品没有治疗作用,不能代替药品,请谨慎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