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与儿媳发生争执后,将农药兑水倒进儿媳日常使用的水井里。近日,中国检察网公布此案的起诉书,对被告人邹某某以投放危险物质罪提起公诉。
起诉书显示,被告人邹某某,1959年出生。经查明,2022年4月16日,邹某某与儿媳李某某发生争执。此前,被告人与其儿媳、儿子已有积怨矛盾。
邹某某为泄愤,明知李某某会使用井水洗菜,在当天19时许,趁其家门口周围无人时,在其家柴房拿一瓶黄色胶瓶农药,倒进喷洒器内用水汇兑,后将喷洒器内含有农药的液体倒进李某某日常使用的水井里。
办案民警在现场提取李某某家水井水样进行送检。经鉴定,井水含有丁草胺农药成分。
2022年4月20日,被告人邹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阳春市法院认为,邹某某投放危险物质,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应当以投放危险物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来自观察者网)
鉴于被告人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延伸阅读:
农药对人体有哪些危害
农药对人体有严重的危害,以下是其中一些可能的影响:
1.中毒:农药通常含有有毒的化学物质,如有机磷农药、杀虫剂或除草剂等。摄入这些农药可能导致中毒,症状包括头痛、头晕、恶心、呕吐、腹痛、腹泻、胸痛、呼吸困难等。严重中毒可能导致神经系统损伤、肝脏和肾脏损害、呼吸衰竭甚至死亡。
2.器官损伤:农药中的毒性化学物质可以对人体的器官造成直接损害。不同类型的农药可能对中枢神经系统、心脏、肝脏、肾脏、肺部和消化系统等产生不同程度的损伤。
3.神经系统影响:某些农药对人体的神经系统有特别的影响,可能导致神经毒性效应,包括神经损害、认知和行为问题、运动障碍等。
4.癌症风险:一些农药被认为具有致癌性或潜在的致癌性。长期暴露于这些农药可能增加患癌症的风险,特别是与农药直接接触的农民或工人。
5.生殖和发育问题:某些农药可能对生殖系统和发育产生不良影响。长期或高浓度暴露于这些农药可能导致生育问题、妊娠并发症、胎儿发育异常等。
如果误服了农药,应立即寻求紧急医疗救助。农药中毒是一种紧急情况,迅速得到专业的医疗处理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潜在的危害。同时,预防农药中毒的最佳方法是正确、安全地使用和储存农药,并遵循相关的安全操作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