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穿马路被撞谁承担责任?近日,在晋江安海镇侯厝村路口,一辆小轿车与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电动车司机林某脚骨折、头部受伤。小轿车与电动摩托车发生碰撞,双方各执一词。最终交警通过调取监控,还原了真相。
横穿公路被撞飞
前日上午10时27分,在安海镇侯厝村路口,林某驾驶电动摩托车,与一辆三轮摩托一同出现在镜头中。6秒钟后,林某避让一辆黄色小轿车后开始横穿公路。不料,林某刚驶出中间隔离带花圃缺口,一辆小轿车驶来,林某下意识地刹车并向左打方向,想要避开,但为时已晚。仅一秒钟时间,两车发生碰撞,林某被撞飞,头部碰撞到小车前挡风玻璃,被甩出8米后倒地不起,而电动摩托车则被推离20多米远。
事发后,小轿车驾驶员吕某立即下车,察看伤者伤情并报警。经交警现场勘察,小轿车在地面上留下13.8米长的刹车痕迹。事故造成林某脚骨折、头部等多部位受伤,交警协调吕某向保险公司申请为伤者垫付医疗费。
横穿马路被撞谁承担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目前,该起事故仍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横穿公路路,可能遇到的危险因素会大大增加,为了避免交通事故,更应特别注意安全。
1、穿越马路,要听从交通民警的指挥;要遵守交通规则,做到“绿灯行,红灯停” 。
2、穿越马路,要走人行横道,为了保证行人横穿公路的安全,道路上专门划有专供行人横穿公路的人行横道,俗称斑马线。
法律规定,汽车在行驶过程中,遇到有斑马线,应当减速慢行,遇到有行人从斑马线上横穿公路,汽车应当停下来让行人先过,也就是说,在斑马线上,行人享有横穿公路的特权,因此,同学们上下学途中要过公路时一定要走人生横道;在有过街天桥和过街地道的路段,应自觉走过街天桥和地下通道。
3、穿越马路时,要走直线,不可迂回穿行;在没有人行横道的路段,应先看左边,再看右边,在确认没有机动车通过时才可以穿越马路。千万不要乱穿马路,有的同学认为乱穿路没啥关系,反正驾驶员会刹车的。其实,汽车不是一刹就停的。由于惯性作用,刹车后车还会向前滑行一段路,这就是力的惯性作用。何况还有可能驾驶员不注意、刹车不灵等。不少交通事故就是因为行人乱马路造成的,血的教训应该引以为戒。
4.我们还需要了解一下汽车的灯光 汽车前面的两只大灯是在夜幕降临时,司机打开“大光灯”就能照亮道路。在汽车大光灯下,有两只小灯,它同车尾两边的两只小灯相互连结,这是用来指示方向的“转向灯”。汽车尾部有两只“红色的灯”,叫刹车灯“。
当驾驶员刹车时,这两只“红灯”立刻发亮,它告诉行驶在后面的车辆,注意保持距离。此外,汽车尾部还有两只“白色的灯”,叫“倒车灯”,汽车倒车时会发出白色光线,有的还会发出“请注意倒车”的叫声。平时在道路上行驶也需要注意这些汽车灯光所表示信息。
5、不要从车前突然穿出或猛跑过马路。从汽车前穿马路,这是很危险的,因为一般驾驶员眼睛看不到的地方,被称为“视线死角”。要是有人在车前驾驶员眼睛看不到的“视线死角”内急穿马路,就会很容易造成车祸。
所以我们横过马路前要注意左右来往车辆,当看清没有来车时才可横过马路。特别是马路对面有熟人、朋友呼唤,或者自己要乘坐的公共汽车已经进站,千万不能贸然行事,以免发生意外。不要翻越道路中央的安全护栏和隔离墩。
6、汽车的内轮差:你们知道汽车是怎样转弯的吗?汽车是依靠前轮来转向的,随着前轮的转动,汽车车身也逐渐改变方向,但是前后两只轮子走的不是同一条弧线,而是有一定距离差别的,这个差距称内轮差。因此,我们碰到要转弯的汽车,不能靠的太近,不要以为汽车的前轮过去就没事儿了,因为有内轮差,如果离转弯的汽车太近,很可能被后轮撞倒压伤。
知道了汽车转弯时会发生内轮差,所以我们在通过马路时,除了注意来往直行的车辆外还要注意避让转弯行驶的车辆,当看到转向灯闪亮时,人离车辆远一些,千万不要以为让过了车头就没事儿了,人与车身离的太近,就容易被车尾撞倒,发生伤亡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