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8月26日发布《登革热诊疗指南(2014年版)》后,10月11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印发《登革热诊疗指南(2014年第2版)》,对登革热的诊断治疗措施进行了丰富和完善,增加了对重症登革热患者出现急性心肌炎和急性心功能衰竭、脑病和脑炎、急性肾功能衰竭和肝衰竭4种重要脏器损害的治疗内容。
新《指南》指出,登革热患者不宜过早下地活动,防止病情加重。对血小板明显下降者,进行动静脉穿刺时要防止出血、血肿发生。进行退热治疗时,对出血症状明显的患者,应避免采用酒精擦浴,解热镇痛类药物可能出现严重并发症,应谨慎使用。
根据新《指南》,对重症登革热患者的抗休克治疗,初始液体复苏以等渗晶体液为主,对初始液体复苏无反应的休克或更严重的休克可加用胶体溶液(如白蛋白等)。《指南》提示,对重症患者进行临床输血时,要注意输血相关急性肺损伤和血小板无效输注等。
根据《指南》,重症登革热患者出现急性心肌炎和急性心功能衰竭的,应持续低中流量吸氧,限制静脉输液及输液速度,发生心衰时首先予利尿处理。重症登革热患者并发脑病和脑炎的,应降温、吸氧,控制静脉输液量和输液速度。根据病情给予甘露醇或利尿剂静脉滴注以减轻脑水肿。脑炎患者可给予糖皮质激素减轻脑组织炎症和水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