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起“地沟油”,人们无不深恶痛绝。地沟油在今天已不是什么稀奇事,大家小巷的小餐馆里,食客们也分不清是不是使用的地沟油,一些人可能每天在食用着地沟油。长期摄入“地沟油”对人体会造成严重的伤害,如发育障碍、易患肠炎,并有肝、心和肾肿大以及脂肪肝等病变。此外,“地沟油”受污染产生的黄曲霉毒素极易引起癌变。每天吃个东西还要担心害怕,地沟油对人们的伤害既有身体上的,更有精神上的。
地沟油的危害如此之大,为何屡禁不止、屡杜不绝?笔者认为,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关键原因:一方面,长期以来,对于地沟油犯罪,主要以罚款为主,最多判刑几年,不法者为此付出的代价较小,为了高额利润,不惜铤而走险,甚至被处罚后,马上又重操旧业。另一方面,监管部门工作乏力,没有发挥好“猫”的作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让地沟油总是有机会流到餐桌上。
两高的最新司法解释,不仅规定生产地沟油可判死刑 ,监管渎职也提高了量刑标准,最高判十年。既给生产地沟油的不发商家以极大的威慑,又让监管部门不敢懈怠,着实给餐饮安全上了一道保险,让网友们连连拍手叫好,让大家为之欢呼。
民以食为天,食以质为本。期待这样保险能多上几道,让餐饮安全真正无懈可击,让人们不再为“地沟油”、“瘦肉精”等问题忧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