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日从江苏常熟法院获悉,一四川雅安男子张某在常熟醉驾,被该院判处拘役一个月,罚金1000元。鉴于张某家里受灾,法院给予其缓刑两个月,让其回家与亲人团聚后再回常熟进行社区矫正。
今日下午,记者在常熟法院了解到,张某于2012年9月18日凌晨醉驾小客车与货车相撞。庭审中张某认罪,称认识到了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认识到了危险驾驶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保证今后绝不酒驾。
张某在庭上表示,其家人都在雅安生活,经历了此次地震,家里房屋一定程度受损,想尽快回雅安陪伴家人,参加救援,重建家乡。他请求法庭对其从轻处罚。
承办法官向记者表示,法院审前调查了解到了张某在单位的一贯表现,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
现在全国人民都在关心雅安,张某一再表示想第一时间回到亲人身边,参加雅安的救援和灾后重建。尽管张某个人的力量有限,但对于雅安而言,多一个人参与就多一份力量,考虑到了判决后的社会效果,法院也希望张某能在雅安尽其所能。
承办法官强调,在符合法律规定这个大前提下,寻求案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是法的作用的体现,通过判决弘扬社会正气、传递正能量是法院判决应当承载的内容。(金连涛 米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