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发布新修订的《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章第四节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那么,2013驾照考试新增项目有哪些?99健康网小编为您介绍,希望给您提供帮助。
■ 机动车驾驶证考试新规定的内容
一、小汽车取消单边桥等项目
新规:小型汽车科目二训练和考试均为5项,分别是:倒车入库、坡道定点停车与起步、侧方停车、曲线行驶和直角转弯。
场地考试用标线替换标杆
新规:在场地考试中,用标线替换现有的标杆。
大中型客货考试增为16项
新规:训练、考试内容均提高为16项,其中重点车型司机要增考6项目:模拟高速、湿滑路面与紧急制动、模拟雨雾天驾驶、模拟连续急转弯驾驶、模拟隧道驾驶、突发情况处置。
二、增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
新规:实际路考后,增设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
三、记满12分5年内不得考大客
新规:严格限制有严重危险驾驶行为的驾驶人申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造成死亡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醉酒驾驶记录的终身不得申请;被处以吊销或者撤销驾驶证记录的10年内不得申请;记满12分的5年内不得申请大型客车驾驶证、3年内不得申请牵引车、中型客车驾驶证。
四、吸毒3年内不得申请驾驶证
新规:对吸毒人员申请驾驶证或者驾驶机动车采取“零容忍”,严格限制吸毒人员申请机动车驾驶证。3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3年的,不得申请驾驶证;驾驶人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或者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的,要注销驾驶证。
五、道路考试预约不得超5次
新规:驾驶准考证明在有效期内,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预约次数不得超过5次。每个科目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即科目二和科目三各有10次考试机会。第5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科目二、科目三考试不合格的,重新申请考试的预约时间由20日缩短为10日。科目一和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没有预约次数的限制,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不合格的,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成绩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