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深圳对行人闯红灯罚款100元的规定,专家认为,行人闯红灯罚款合理并建议济南实行。
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何中华表示,行人闯红灯的现象确实对城市的交通秩序有很大的影响,而且就现状来看,仅靠市民的自觉还达不到应有的效果,实行罚款这种和行人有直接经济利益相关的处罚方式,在一定程度上能帮助和引导市民形成一种好的习惯。
“至于交警在执行时的可行性问题,有待进一步细化和研究,比如行人没带钱的话也可以采取先登记身份证号码,然后到指定地点交罚款的方式解决。”
山东省政协常委、山东建筑大学教授邓相超则建议,“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可以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就行人闯红灯制定相关的罚款规定,这样做不仅提升城市形象也能减少拥堵,其实不止中国,澳大利亚、美国等在行人闯红灯上也都是重罚,甚至罚金更高。此外,严格的处罚措施也能避免路口有信号灯的前提下还配备协管员,造成资源浪费。”
谈到具体执行问题,邓相超说,“一旦制定就要严格执行,严格起来才能从根本上杜绝从众心理,石家庄之所以对群体性闯红灯者处罚前三名,目的就是要遏制这种从众心理,其他诸如赶时间、没带钱等的闯红灯理由在执行中都不能纵容,规定出台后,具体的实施细节也要考虑到位,绝不能让违规者有空子可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