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某某是广州番禺区某儿童康复服务中心教师,该中心属民办非企业机构,主要为“需要帮助的自闭症、孤独症和学习障碍的人提供帮助”。今年7月2日上午10时许,许某某在该服务中心上课期间,因4岁的女童小邱做运动不配合,许某某先是拉起她的双手将其凌空吊起,并快速向后甩在地上,而后又拉起她的双脚原地做360度翻转,致小邱的头部撞在地上昏迷不醒。
经法医鉴定,小邱的损伤程度为重伤。事发后许某某被拘捕,她如实供述了自己对小邱的体罚行为。广州番禺区检察院认为,许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应以故意伤害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法庭上,许某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无异议,并表示因一时心急伤害到被害人,对这件事情感到很后悔。
公诉人认为,鉴于许某某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许某某交待自己犯罪事实时曾称,在康复中心里,遇到孩子不听话,老师动手打几下是常有的事,但没想到会导致如此严重的后果。对此,小邱的父亲邱先生表示,该中心管理混乱,这次施虐的许某某,明明当初应聘的只是保育员,培训一个月后却当了老师。“我的孩子被摔成重伤后,他们说会负责到底,但当我们提出想看当时的视频,他们却说都找不到了!”
邱先生说,他们将会和律师商量,另案起诉该康复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