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腐父子兵:安徽宿州父子两局长受贿 分获死缓和无期
据新华社电 8月31日,安徽宣城市中级法院对宿州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张治淮及其子宿州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原局长张冬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两人受贿数额超过两千万元,法院依法判处张治淮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判处张冬无期徒刑。
宣城市中级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至2011年,张治淮收受某房地产公司杨某8万元,与其子共同收受杨某754.11万元,为对方在项目变更、零地价出让地块等方面提供帮助。2008年至2011年,张治淮、张冬共同收受宿州市某房产公司卢某579.48万元、港币40万元、购物卡1万元,为对方提供帮助。
2008年至2009年,张治淮、张冬共同收受安徽某不动产咨询公司刘某某200万元,在调剂耕地指标方面提供帮助。法院查明,张治淮与张冬共同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741.81万元、港币40万元、购物卡1万元、价值人民币58.12万元的丰田越野车一辆;张治淮单独收受、索取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455.1万元、购物卡20.8万元、美元1万元、价值人民币25.52万元的帕萨特轿车一辆、价值人民币76.19万元的住房一套(未遂);张冬单独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76万元。
人民网:“贪腐父子兵”齐收监给领导干部敲响警钟
“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意思是父兄子弟应该团结一致去干事情,只有团结才能无往不胜。安徽宣城就上演了“父子齐上阵”一幕,不过,让人遗憾的是,父子两人不是团结干好事,而是共同贪污受贿。
俗话说“虎父无犬子”,张治淮和其子张冬真是一对让人羡慕的父子,同朝为官,而且官职都不小。作为常人眼中的“明星”父子,本应该珍惜荣誉,为国家和人民多做点贡献,但父子二人却打错了算盘,利用手中的权力为他人谋取私利。据宣城市中级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至2011年,张治淮收受某房地产公司杨某8万元,与其子共同收受杨某754.11万元,为对方在项目变更、零地价出让地块等方面提供帮助。2008年至2011年,张治淮、张冬共同收受宿州市某房产公司卢某579.48万元、港币40万元、购物卡1万元,为对方提供帮助。2008年至2009年,张治淮、张冬共同收受安徽某不动产咨询公司刘某某200万元,在调剂耕地指标方面提供帮助。
有其父必有其子,父子双双落网让人扼腕叹息,也给领导干部敲响了警钟,作为领导干部要洁身自好,为自己、为家人、为朋友树立起廉洁自律的表率,莫因贪念毁了自己,影响了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