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11日凌晨,六安市裕安区平桥乡境内的紫竹林农贸市场内,一鱼类批发商铺发生了一起氧气瓶爆炸事故。事故造成该商铺雇工胡某当场死亡。
2012年1月4日,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在当地司法部门的调解下,胡某家属获得50.5万元的赔偿。
据六安市裕安区平桥乡司法所所长蔡以中介绍,事故发生后,该所随即介入该起事故。为避免双方面对面引发情绪激动,在平桥司法所的建议下,受害人家属派出代表与事发鱼类批发商铺3名合伙人进行了多次协商。
协商过程中,由于事发商铺的老板和合伙人一再坚持自己经济困难,无法承受巨额的赔偿,导致协商一度陷入僵局。后在当地司法部门的努力下,商铺的3名合伙人终于答应各赔偿15万元,同时紫竹林市场也愿意补偿5.5万元,受害人家属也同意他们分批支付。
经协商,该起爆炸事故最终以受害人家属获赔50.5万元得到解决。目前,赔偿款已经陆续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