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12月18日),福州市环保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政委杨国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经福州市政府批准,明年3月1日起,福州市区二环路内(不包含二环路)只准贴绿标车行驶,贴黄标车或者无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进入限行区域,警方将按闯禁行予以处罚。无标的外地车也不得进入福州二环路以内中心城区。
黄标车
“目前福州市环保局和福州市公安局正在进一步商讨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管理工作。”杨国强说,今年7月1日起,环保部门已开始免费发放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现厦门、泉州也发放了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我省其他地市也将按照省环保厅的部署陆续发放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以尾气排放程度分为绿色环保标志(绿标)和黄色环保标志(黄标)两种,“黄标车”只能在指定区域行驶。
绿标车
据了解,虽然今年7月1日起,福州市环保部门开始免费发放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但因为还未采取强制措施,目前在福州市区行驶的机动车还有不少没有贴上机动车环保检验标志。
相关负责人介绍,经调研,2005年后生产的车辆尾气排放一般都符合国家标准,此次规定2005年7月1日之后在福州市登记注册的车辆(营运车除外),凭身份证、机动车登记证书与机动车行驶证,到市环保办事大厅等14个车辆环保标志核发点直接领取绿色环保标志。车辆若是在此日期之前登记注册的,必须到年检站进行尾气排放检测,根据检测的结果发放相应的合格标志。如果尾气排放不合格,不发环保标志。
外地车
外地车辆原则上须回原籍申领环保标志,若所属城市尚未实行该政策,确需在福州市申领环保标志,车主应具备车辆登记所在地环保部门出具的委托书,前往福州市的年检站检测尾气排放情况,尾气检测合格,才能领取环保合格标志。在厦门等城市已贴上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在福州市区二环路内行驶是畅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