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元/斤的老虎鱼结账时贵了5倍,享受了多重优惠的房价却比售楼处公示的单价还高,许诺“充50元得500元”的增值卡消费时却受到重重限制……9日,江苏省物价局检查分局曝光了一批违反价格规定的典型案例,希望能对价格违法行为起到震慑作用。
据消费者举报,今年10月3日,连云港市连云区连岛盛源海鲜楼在结算时,将原本报价80元/斤的老虎鱼记作480元/斤,48元/份的青菜饭更是涨到140元/份。接到举报后,相关部门责令该海鲜楼退还消费者多收价款1104元,并处罚款2000元。
另外,有苏州市民投诉,其在苏州市金阊区南山金城楼盘买房时,享受了重重优惠后支付的房价却比售楼处公示的单价还高。有关部门裁定当事人上述行为属于“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要求开发商苏州南山置业有限公司退还多收的15400元购房款,并拟对该公司处以5万元到50万元的罚款。
同时,物价部门还发现无锡爱莲连锁超市有限公司徐州解放南路店,在对神丹无铅工艺松花蛋(20枚装)等四种商品进行降价销售过程中,未标明商品产地、等级、降价原因和降价起止时间;常州欧尚超市有限公司兰陵店在开展商品促销活动时,将原件为2.50元/卷的今麦郎手打鸡蛋挂面(500克)标为原价3.50元/卷。这两家超市分别因“不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和“虚标原价”,被处罚金5000元和10万元。
至于“在有价赠券的使用上附加条件,且没有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明示”的镇江国美电器有限公司,被处罚金6万元。“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将C1、B2驾驶证的培训费分别抬高至2980元/人和3680元/人的沭阳县永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中心等9家驾培企业,则分别被处以10万元罚款。
2012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正是各个商家优惠促销的旺季。江苏省物价局检查分局副局长林京郑重提醒广大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价格法规,加强自我约束,坚持诚实守信,杜绝虚假广告、价格欺诈、价格串通等不正当价格行为,自觉营造真实、诚信、公平的市场价格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