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罗甸县1日发生10人药酒中毒,其中4人死亡事件,现初步判断为药酒中的生物碱类引起的神经中毒。
记者从罗甸县新闻中心了解到,12月1日下午,罗甸县罗苏乡过石村干田堡组村民杨光才在家死亡,寨邻及亲属前去帮忙料理后事。16时,帮忙的人在死者家吃晚餐,34人分坐3桌,其中一桌10人在饮用杨光才家自泡的药酒后出现头痛、头昏现象,被立即送往医院救治。截至发稿时,造成4人死亡,其中有1人在送往罗苏乡卫生院途中死亡,1人在罗苏乡卫生院抢救时死亡,2人在县医院抢救过程中抢救无效死亡。1人病重,5人经抢救脱离危险,病情基本稳定。
贵州省、黔南州卫生系统专家连夜研讨分析,初步判断为药酒中的生物碱类引起的神经中毒。对4名死者家属,罗甸县委、县政府每户给予5000元慰问金和1000斤大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