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了几口买来的花生乳饮品,甘女士觉得变味了,接着发现竟是过期的。随手丢掉后,甘女士又返回购买处,竟又找出了3袋过期乳饮料。
昨日上午,此事发生在安兜小学附近路口,售出过期食品的是一辆有品牌的早餐车。
放心早餐喝出馊味
昨天早上8点多,甘女士在一辆早餐车上买了一袋花生乳饮品给小孩。
喝了一半,小孩说饱了,甘女士就想把剩下的喝掉。“喝第一口,觉得有点怪,我就再喝了一口,感觉是馊掉了,因为我们几乎天天都有在喝。”甘女士说,她仔细看了花生乳饮品,钢印的日期显示是10月25日,已经过期了一天。她当时就生气地把花生乳扔在路边。
送孩子去学校后,甘女士越想越气,还打电话给学校老师,发现孩子开始有些拉肚子。
“真不敢相信我的眼睛,我又从这里找出了3袋过期饮料。”在现场,甘女士一边指着早餐车上售物箱,一边拿出那3袋饮料。导报记者看到,这3袋饮料分别是24日和25日生产的。
甘女士说,她当时就质问销售员,但销售员说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过期的,没仔细看,要问公司。
卖不掉的按8%退货
销售员是韦女士,她告诉导报记者,她刚卖早餐没多久,过期饮料确实是她早餐车上的,她确实有错,已经让甘女士带小孩去看医生,如果有事,她会出钱的。
“卖不掉的食品,是可以退给公司的,早餐车没必要卖过期食品。”负责安兜片区的业务员陈小姐如是说。不过,导报记者随后从她口中了解到,卖不掉的食品按当天进货额的8%退货,只有特殊情况,才能向公司申请多退。
此外,陈小姐还说:“假如要卖过期食品,销售员还要将过期食品冷藏,当天还要再加热才能卖,这么麻烦不如拿去退,所以销售员不可能会去卖过期食品。”
“公司明文禁止销售过期食品。”最后,这位业务员告诉导报记者,一旦发现有人出售过期食品,公司方面将会对责任人处以100元到500元不等的罚金。
目前,各方面仍在就此事进行协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