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8日,在郑州敦睦路服装批发市场内发生了一件“天降活人”的事,昨天这事又一次被拉回到大家的眼前。
因为觉得一审施工方、包工头赔偿的数额太少,昨天,当年19岁被砸伤的小艳(化名)上诉案在市中院开庭。而那个从5楼坠下,意外捡了条命却砸伤小艳的刘世峰昨天出现在法庭。
5楼掉下个人把她砸伤致残
小艳今年22岁。2008年7月,小艳在周口老家开了家服装店。事发那天,10月8日上午9点,她到郑州敦睦路金三角服装批发市场东南角,为自己服装店挑选衣服。9点40分,意外发生了,小艳的头顶上,也就是5楼的楼顶上,掉下一个大活人,正好砸中楼下的小艳,小艳当场昏死。
在历经两次手术、长达10个月的治疗后,小艳如今的背部还落下了长达20厘米的伤疤,胸5、6、7椎体压缩性骨折(9级伤残),胸骨及肋骨骨折(9级伤残)。如今小艳胸椎部位都埋有钢板。
小艳的父母说,如今为女儿看病已四处借了10多万元,都花没了,“女儿骨折的胸椎,如不尽快手术,医生说了,可能会驼背或瘫痪”。更让他们心疼的是,宝贝女儿太年轻了,今年才22岁,本该拥有普通人的爱情和事业,可是,“现在这一切就是花再多钱都换不回来了”。
法院一审判决,包工头胡某赔偿小艳11万余元,施工发包方河南通力钢结构网架工程有限公司和敦睦路服装批发市场对胡某应付款负连带清偿责任。敦睦路服装市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一审后,小艳不服判决上诉至中院。
“只要姐需要我帮忙,我随时都会答应”
提起3年前的那个意外,刘世峰复杂的心情溢于言表。
问及事发当天的经过时,他似乎不想再去回忆当年的事。短暂停顿后,他回忆说,那天本来他干的活都快收尾了,“可工头非让我领着人去给钢管支架刷油漆,这个刷漆活本来不该我干的,可工头要求了,我就去了,刚刷完的油漆有些滑,我就从上面掉了下来”。
刘世峰说,掉下来的那一刻,他感觉自己完了。后来昏迷醒来时,听他的工友说,当时他先是掉在一楼买衣服的小艳身上,然后又从小艳随身携带的衣服包上滑了下来,“那个时刻,我感觉我太幸运了”。
说到恩人小艳时,刘世峰说:“她是我的救命恩人,没有她就没有我。”
当问到这么多年有没有给小艳一些经济上的援助时,他摇了摇头说,他的家境也不是太好,但是,自己每年都会去周口看小艳,最近的一次是今年过完春节,大概正月初十去看的她,当时她在店里坐着,“我管她叫姐,我们在一起什么都聊,也有聊到这个事。姐精神状态还可以,并没有埋怨我给她带来的伤害”。
刘世峰最后说:“只要姐需要我帮忙,我随时都会答应。”
在小艳代理人那儿,记者打听到,小艳现在已经能自己吃饭,能够坐着,但是走路需要家人搀扶,“比起肉体的伤害,精神上的创伤更大,更难恢复”。
虽然双方也同意调解,但因为双方在赔偿数额上分歧较大,法庭没有当庭调解。(记者 鲁燕 实习生 王雨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