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女士诉称,今年5月,她与郭先生因赡养老人的事拌了两句嘴,郭先生一记耳光将她打倒在地,导致她癫痫病复发,住院治疗14天。她认为,郭先生的行为对她身心均造成了极大伤害,她要求郭赔偿各项损失共计2.5万余元。
郭先生对此辩称,当天因聊起赡养老人的事情话不投机后,嫂子先骂了他,还骂他去世的老父亲,他忍无可忍才动的手。并称,聂女士当时用木棍打他,只是没打到。
法院审理后认为,郭先生因家庭琐事和大嫂发生争吵,在明知大嫂患癫痫病的情况下猛扇其一记耳光,导致大嫂旧病复发,应负主要责任。考虑到聂女士辱骂郭先生和旧病复发的情节,法院判其承担次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