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的地下情人关系面临终结,一时冲动刺死了情夫。12月23日,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婚外情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以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判处沈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8年前,沈某认识了在衢州某机关部门工作的刘某,两个人很快坠入情网,并一直保持情人关系。沈某与原来的丈夫离了婚,专心做刘某的情人。在沈某看来,她与刘某的感情非常好,刘某多次提出要买一套房子给她,并多次带她去看房。刘某与前妻周某复婚以后,还是与沈某保持亲密关系。
周某逐渐察觉到了刘某与沈某的关系,多次要求丈夫断绝与沈某的恋情。
7月17日晚上8点左右,刘某将沈某约至市区广场,欲将两人的关系作个了断。听刘某说要与自己分手,沈某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与之发生了争吵。此时,刘某打电话叫妻子前来一起处理三方关系。很快,周某带着女儿及女儿男朋友来到广场,双方一见面就发生了激烈的争执并开始相互辱骂。
刘某对沈某说,他以前是爱过她,但现在已经不爱了,希望今后不要再和他联系。沈某听后极为气愤,从随身携带的包内掏出剪刀刺向刘。这把剪刀是沈某平时做十字绣用放在包中的。在扭打过程中,沈某持剪刀连续捅刺了刘某的胸部和腹部。
刘某随即被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后经过法医鉴定,刘某系动静脉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