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碚区公安分局原副局长王小恒利用手中职权,多次帮助从事色情经营的“三溪花园”逃避查处,并在监管上为北碚爆破工程处大开“绿灯”,为此先后受贿84万余元。
家中失窃如此“报警”
“我过两天就要出去耍,要照相的嘛,你说可怎么办啊?”龙正兵的一份证言中称,一次,王小恒家里被盗后,给他打电话,说丢了价值十多万元的照相器材。
“他不报警,跟我们说干啥子哦!”龙正兵在证言中称,一个手下当时不解。不过龙正兵懂了,很快就将王小恒约出来,给了他十万元的现金,让他购买照相器材。
龙正兵还证实,王小恒有一次在闲聊时,提到“终于找到探路者的专卖店了”,之后还带着他到了位于大都会的专卖店。在王小恒挑选了帐篷、睡袋、衣服等野外用装备后,他用现金结了账。
受贿款用来放高利贷
当检察官问王小恒为什么要收别人送的钱时,王小恒答:“想钱。”他还告诉法官,自己受贿后,都回家交给了妻子处理。
检察官宣读王小恒已过世的妻子的证言时,王小恒听得特别认真。他妻子在证言中称,丈夫平时喜欢汽车、照相和越野。
王小恒妻子的证言,还说明了王小恒所得受贿款的去处——借给王兴强放高利贷,他们收取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