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中午12时许,在(湖北)阳新白沙镇牛头山下山路段发生一起爆炸案,矿老板姜某欲用炸药包炸驾车的富商刘某,所幸爆炸后未造成人员伤亡。前日凌晨1时许,阳新警方经缜密侦查,将嫌凶姜某抓获,从其身上收缴了其准备第二次报复用的炸药包。目前,因涉嫌爆炸罪,姜某已被刑拘。
蹲守下山公路炸富商
4日上午9时许,阳新赤马山101矿老板姜某携三个炸药包来到白沙镇牛头山,他守候在下山公路上,连接好了炸药包的导火线、雷管,一点燃即可爆炸。
中午12时左右,当地富商刘某驾驶着一辆“丰田霸道”越野车从山上缓缓开下来。姜某见状立即点燃导火索,持炸药包冲向越野车。幸运的是,此举被刘某发现,他猛踩油门绕过了姜某。姜某急忙跟着越野车追赶,在追了百余米后,姜某奋力将手中炸药包甩向越野车前方,结果炸药包掉到水田中爆炸,刘某侥幸逃脱生还。
随后,姜某逃离现场,多次发短信威胁刘某,表明其报复心理及下一步报复手段,并扬言刘某若敢报警,将于次日凌晨1时前炸掉刘某的家。
兴国镇夜市擒获嫌凶
根据嫌凶报复心强的个性特征,警方初步分析姜某会再次实施报复行动,决定集中警力在刘某住宅区一带重点架网布控。
5日凌晨零时10分许,在阳新县兴国镇夜市,嫌凶姜某现了身。5分钟后,专班民警瞄准刚离开夜市、只身在小路上左顾右盼行走的姜某扑了上去,成功将其制服,并当场从其衣服口袋中搜出了两个导火线和雷管已连接好的炸药包。“如果嫌凶不被及时擒获,后果将不堪设想。”参战民警回忆起当时的情景如是说。
经突审,犯罪嫌疑人姜某供述了用炸药包报复富商刘某的犯罪事实。
现已查明,去年5月,姜某以100万元的价格购得赤马山101矿后,因资金不够,便从刘某手中借了50万元。今年5月,双方为利益扯皮,姜某对刘某怀恨在心,决定伺机报复。
4日中午首次报复未果后,姜某逃离了现场。当晚10时许,他赶到刘某家附近,准备实施第二次报复。至次日凌晨零时后,怀揣着两个炸药包的姜某感到很饿,便到夜市欲吃夜宵,不料被布控民警当场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