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在医改方面不断的探索,最近探索出了一条有特色的道路。社会保障与商业保险相结合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中国的大病保险探索出一种很有特色的方法
当天的常务会议上,国务院医改办负责人在发言中介绍,2012年以来,大病保险试点相关工作已在全国31个省份展开,其中16个省份全面推开,覆盖人口超过7亿人。试点中,大病患者实际报销比例在基本医保支付的基础上提高了10%-15%,从而大大缓解了城乡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基本医保制度的保障效应进一步放大。
李克强对此给予充分肯定。他说,无论在西方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社会保障和商业保险一般是两套系统,但中国的大病保险却探索出一种很有特色的方法,将两者结合起来。
总理表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把大病保险做好了,就能把社会的‘最低线’兜住,也就安定了民心。一定要让遭遇大病的老百姓接受正常的治疗,让他们有安定感。”
大病保险是整个社会的“稳定器”
李克强总理指出,我国的贫困人口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占了很大比例,通过大病保险给他们一个最基本的保障,这本身是“善事”,更是整个社会的“稳定器”。
“为什么当冲破社会道德底线的事情发生时,会引发全社会的广泛关切?因为每个人都担心,自己未来会不会也遭遇同样的问题。”总理说,“我们建立大病保险保障系统,就是要坚决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李克强说,将社会保障与商业保险相结合起来,开展大病保险,这是基层探索的产物,在各地推广试点的过程中取得了良好效果,因此要在全国普遍推广开来。
总理要求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这种新型制度:对大病保险的运作要严格监督管理,对“大病”和“没有支付能力”要确定科学的界定标准。此外,还要允许商业保险部门进行核查,防止“漫天开药”、“漫天检查”的现象发生。
发挥好政府投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李克强对与会者说,通过引入商业保险,医保的保障水平有了显著提高。各部门都应该从中受到启发:怎样让政府有效投入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大病保险制度的探索,既包括社会保障体系构建,又包括把社会保障与商业保险相结合实现‘兜底’,还包括织牢社会‘安全网’,让老百姓安心就业创业。”总理说,“希望大家要有道德神圣感和事业宏伟感。把这件事办好了,办成了,功德无量。”
延伸阅读:大病医疗保险的范围包括哪些疾病?
有些城市大病医疗保险所保障的大病,不是按照病种,而是按照居民个人花费界定的。无论是按病种,还是按费用,都指向了一点,那就是“符合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而新农合大病医疗保险将农村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重性精神疾病、乳腺癌、宫颈癌、终末期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等20类重大疾病纳入保障范围。
大病医疗保险不包括的范围
1. 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院就诊的(紧急抢救除外);
2. 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工伤旧病复发的;
3. 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
4. 因本人违法造成伤害的;
5. 因责任事故造成食物中毒的;
6. 因自杀导致治疗的;
7. 因医疗事故造成伤害的;
8. 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医疗费用应当自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