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计委、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意见》提出,到2020年,每千名儿童床位数增加到2.2张,每千名儿童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69名。合理调整儿科医疗服务价格:对于儿童临床诊断中有创活检和探查、临床手术治疗等项目,收费标准要高于成人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并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儿童手术涨价报销比例也将调整
《意见》提出,合理调整儿科医疗服务价格。对于儿童临床诊断中有创活检和探查、临床手术治疗等体现儿科医务人员技术劳务特点和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要高于成人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并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北大第一医院副院长丁洁曾建议适当上调儿童诊疗费,增加的部分通过扩大儿童医保报销范围、提高报销比例等措施来弥补,同时制订针对儿童医院、设有儿科的综合性医院的专门补偿机制,缓解当前儿科“亏本经营”的窘境。
丁洁对记者表示,提高儿科医疗服务价格是因为儿童临床治疗比较难,比如会出现儿童不配合的情况。以静脉穿刺为例,孩子的血管比成人的细,有时很难找到。如果孩子出现哭闹情况,需要几个护士一起合作,那么就会提高人力成本。
丁洁表示,最关心的是《意见》如何落实,需要多久落实。希望能明确哪些项目的价格可以提高以及报销比例能提高多少等问题。
北京协和医院公共学院院长刘远立对记者表示,在市场经济下,医疗服务定价要考虑两个因素,首先是成本,再就是市场的稀缺程度。目前我国儿科的发展缺人才、缺专业、缺床位。因此调整儿科医疗服务价格无疑释放了信号,希望鼓励发展更多的儿科人才。
他说,要看到价格调整只是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的一个方面。中国医改是“三医联动”的,因此在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后,医保上是肯定跟进。“儿科医疗服务提高的价格,政府不会完全让百姓承担,今后相应的报销比例和目录也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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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要求,各地要开展贫困家庭儿童医疗救助。全面实施贫困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加大贫困家庭儿童医疗救助力度,做好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等制度的衔接,进一步提高儿童重大疾病救治费用保障水平,减少贫困儿童家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意见要求,各地要做好儿童用药供应保障。对儿童用药价格给予政策扶持,优先支持儿童用药生产企业产品升级、技术改造。建立健全短缺药品供应保障预警机制,及时掌握短缺儿童用药生产动态,积极协调解决生产企业突出问题和困难,提高生产供应保障能力。
意见还要求,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优先与儿童家庭开展签约服务。意见提到,省会城市设置1所儿童医院,其他常住人口超过300万的地级市可设置1所儿童医院;每个县至少有1所县级公立医院设置有病房的儿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