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高度重视禽肉类等食品深加工监管,通过调查摸底、严格许可、监督抽查、专项整治等加强监管,并取得一定成效。
一是摸清底数。开展调查摸底,各县区会同县镇质监督站,共同开展调查摸底及建立档案工作。目前摸清全市共有水产罐头加工企业10家,水产品加工企业12家,肉类产品加工企业18家。以上40家企业均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二是严格许可。高度重视禽肉类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生产许可工作,严格许可条件,杜绝降低许可条件的行为,确保获证企业能够生产出合格产品。逐步淘汰规模小、条件差、管理薄弱的生产企业,规范生产秩序,查处无证生产行为,严肃查处不合格生产单位。今年来,新发证、换证企业累计6家。同时加强证后监管,对获证后随意更改生产条件的,一律取消许可。
三是监督抽查。严格落实市政府监督抽查全覆盖要求,加大对畜禽肉制品的监督抽查力度,同时对季节性生产的四季度开展查漏补缺,确保每一家企业均纳入监督抽查视野。前三那季度共监督抽查13个批次相关产品,合格12批次,不合格1批次,对不合格企业严格实施后处理。
四是严格整治。制定下发了《湖州市地产食品533安全保障行动实施方案》(湖质办发?2013?17号)文件,以5类地产食品、200家左右的生产加工企业、三大质量安全保障体系为工作目标展开了全面整治。严管细查重罚,严厉打击食品违法行为。围绕需禽肉产品专项整治出动90人次,检查重点企业30家。摸查无证肉制品小作坊5家,立案查处1家,4家由县区局报县区食安委联合执法整治。
经过重点监管整治,目前全市禽肉类等食品深加工企业安全态势平稳,没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