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卫生监督机构针对不同级别医疗机构,采取多种管理措施,开展分级分类监管,切实落实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责任,规范医疗废物管理。
一是要求医疗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各医疗机构明确医疗废物责任部门和专管员,负责做好本单位医疗废物的管理、指导和检查工作。建立起医疗机构医疗废物自查制度,各医疗机构按照全省统一的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自查表,进行一年两次的自查,发现问题及时分析、整改和持续改进,提高医疗机构自律意识和行为。
二是对医疗废物产生量大,种类多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加强行政管理。作为《公共卫生任务书》的内容之一下发,并作为各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机构工作考核的主要依据。在医疗废物暂存点、重点产生科室等部位安装电子监控系统,实时监控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和转运。要求至今年10月底前,所有三级医疗机构必须全部完成安装,二级医疗机构安装覆盖率以市为单位在10%以上。目前,有些卫生监督机构也可通过系统进行远程察看。
三是进一步加强农村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监管,实施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废物规范化处置工作。根据医疗废物管理的要求,从管理、培训、分类收集流程和暂存设施四方面制定出十五项规范化指标,要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并分类下达完成指标,开展现场评估,根据去年对23个县(市、区)共134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废物管理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显示我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废物管理总体规范率达到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