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如期实现《安徽省结核病防治规划(2011-2015年)》目标,有效遏制结核病的流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努力提高广大群众对结核病防治核心信息知晓率和自我防护意识。日前,我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结核病防治大众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卫疾控秘[2013]461号),全面部署全省结核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随文附有结核病防治宣教核心信息和全省结核病防治主要防控目标。
肺结核是我国发病、死亡人数最多的重大传染病之一。全国15岁以上人群肺结核的患病率为459/10万,其中传染性肺结核患病率为66/10万。肺结核是由结核病分歧杆菌引起的呼吸道传染病,咳嗽喷嚏掩口鼻、杜绝随地吐痰陋习,可以减少肺结核的传播。居民如果咳嗽、咯痰2周以上,应及时到医院进行结核病等诊治。学校是结核病多发区之一,传播危害较大,结核病诊断检查是学校常规体检项目之一。学校有义务对师生开展结核病等防治健康教育,督促咳嗽、咯痰2周以上的师生及时就医,严格管理结核病学生的休学、复学。
“十二五”期间结核病防治主要防控目标:“高发现率、高治愈率、减少耐药病人产生”。“十二五”期间,我省须发现并治疗活动性肺结核病人16万人。全省新涂阳肺结核病人的治愈率保持在85%以上。争取加大政府投入、争取医保政策、发现并规范治疗耐药病人,要求80%以上的县级结核病实验室开展痰培养,100%的市级结核病实验室开展药敏试验,省级结核病实验室开展快速菌种鉴定。
通知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统筹利用健康教育资源,加大投入,将健康促进工作纳入当地疾病控制工作主要内容和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计划,制定年度结核病健康促进工作计划,广泛开展大众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和宣传活动。按照省统一部署和要求,组织做好每年“3.24”世界防治结核病日等综合宣传活动,积极促进和加强与新闻媒体、教育部门、民政、社会保障、社会团体等部门的合作,建立健全“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参与”的结核病防治机制,充分利用官方网站、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热线电话等媒体和宣传手段,以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结核病防治宣传,拓展宣传的深度和广度。继续开展“百千万志愿者结核病防治知识传播”行动,通过建立长期开放的志愿者活动平台,形成国家级百名、省级千名、县市级万名志愿者的“百千万”阶梯,由点及面形成传播链,从而提高全民结核病防治核心信息知晓水平。要特别注重在学校开展结核病健康教育活动,通过学生入学体检、发动志愿者、利用社团组织等开展学校结核病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师生自我防病意识和能力。要按照我厅组织制订的《结核病防治宣教核心信息》和《全省结核病防治主要防控目标》,进一步统一规范宣传结核病防治工作相关政策和知识要点。年底,将由省、市级组织开展结核病防治大众宣传教育工作效果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结核病防治效果的重要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