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局)对各县餐饮安全整治工作进行督查的基础上,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7月3日至10日组织对各市餐饮安全整治工作进行了综合督查。
本次督查围绕《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13]89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13]90号)贯彻落实情况,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化全省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晋安发[2013]8号)要求,对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场所依法查处的工作情况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聚集性就餐餐饮安全监管的工作意见》(晋食药监食[2013]1号)、《关于迅速开展餐饮安全隐患百日排查专项行动的通知》(晋食药监食[2013]10号)、《关于切实加强夏季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预防食物中毒的通知》(晋食药监办[2013]167号)及《关于开展餐饮单位使用畜禽肉类专项检查行动的紧急通知》(晋食药监办[2013]144号)落实情况。重点督查以上工作是否进行了安排部署,是否开展了隐患排查,是否排查出了问题,问题整改是否到位,该查处的是否查处,该移送的是否移送;对问题是否进行了汇总梳理、分析反思,是否查找了监管漏洞,是否健全了监管制度等。
督查主要采取对每个市选择1-2个县(市、区),随机暗访5家中小餐饮单位;听取各市局工作情况汇报,反馈暗访发现的问题;查阅各市局或县局的工作方案、文件、案卷及媒体报道等实证材料的方法。
通过综合督查进一步推进了餐饮安全整治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