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月入账近3万,一审被判处3年徒刑
这个日语向导兼职拉起了“皮条”,为日本旅客牵线搭桥先容卖淫。近日,由于犯先容卖淫罪,该向导被(厦门)思明区法院一审讯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被惩罚金1万元。
本年44岁的陈某是海南人,在一家观光社当日语向导。2009年2月20日下战书,得悉6名日原籍旅客有“特别需要”,陈某就将他们带到厦门一家KTV,让老鸨王某、张某(均因犯构造卖淫罪被判刑)调集部下的卖淫女供主人筛选。当日,王某、张某放置6名卖淫女分别到6名旅客的房间卖淫。接上去2天,老鸨又连续2次放置6名卖淫女分别到6名旅客的房间卖淫。
法院查明,2009年2月至3月间,陈某前后为带团的24名日原籍旅客,共计放置嫖宿49人次。
2011年11月5日,陈某自动投案,并自动退缴违法所得29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