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本报报道了(山东)滨州市阳信县一卫生院手术后纱布缝进患者腹腔一事。19日下午,记者从阳信县卫生局纪律检查委员会获悉,阳信县卫生局已经对温店镇中心卫生院作出处理意见,卫生院院长被记大过。
19日,患者家属魏子俊告诉记者,考虑到他们这么多天的陪护与误工,加上患者后期复查费用及康复所需要的营养与药物费以及其所受的疼痛伤害,他们提出三万元钱的赔偿要求。但双方目前对此数额未达成一致协议。
阳信县卫生局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杨汝峰告诉记者,据目前的调查结果,该次事件应该属于医疗过错。考虑患方经济困难,卫生局代缴鉴定费用(2500元)。对于患者家属提出的3万元赔偿要求,杨汝峰表示希望双方就赔偿费用进一步协商,实在协商不成,只能采取法律诉讼的方式解决。
此外,阳信县卫生局做了如下处理:一、温店镇中心卫生院院长王鲁军作为卫生院主要负责人负有领导责任,党支部书记顾玉生同志作为分管负责人负有直接领导责任,限期写出书面检查,全县通报批评。同时,给予王鲁军同志、顾玉生同志行政记大过处分;二、责令温店镇中心卫生院对负有相关责任的医护人员做出处理,处理结果报县卫生局医政科;三、责令卫生局医政科立即安排人员与患方会面,履行告知义务,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纠纷;四、各单位要引以为戒,全面开展医疗安全隐患排查,查找不足,加强职工医疗安全教育,杜绝医疗纠纷、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