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知识产权局和中国(山西)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组成的省专项行动执法督导检查组联合太原市知识产局开展针对太原市医药制造和销售行业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在这次专项执法行动中突击检查了位于太原市解放路与五一路的五家药店。其中涉及5400余种药品和200余种医疗器械,涉及到专利产品的有21种。
其中,在远东大药房当场查获两种假冒专利的药品出售,分别是浙江平阳县宋桥镇工业园区生产的光波按摩器以及浙江乐清市柳州上五宅东山工业区康力迪医药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酒精棉球,责令商家当即将其下柜,不得经销,等候处理。
山西省知识产权局表示,对企业的专项执法检查主要以该企业是否拥有专利权,企业的专利权是否得到保护及该企业是否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或是否有假冒专利权行为两个内容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