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邓海华介绍相关情况,为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范食品安全信息公布行为,卫生部会同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日前制定印发了《食品安全信息公布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以《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赋于卫生部门和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信息公布职责分工为依据,针对当前食品安全信息公布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加强各有关部门密切协作,使信息分类更加明晰、发布主体更加明确、公布的内容更加科学规范并具有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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