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从海南省卫生厅获悉,5年内,海南省将基本实现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都设置中医科和中药房,配备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基本中医诊疗器具和必备中药。
中医药服务纳入医保范畴
据悉,海南省将研究制定有利于中医医院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具体补助办法和倾斜政策,并制定鼓励中医药服务的保障政策,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社会救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将符合规定的中医诊疗项目和适宜技术优先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支付范围。增加中药品种报销目录,将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报销范围。将门诊煎药费、辨证论治费和处方调剂费、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将充分发挥中医药“简、便、验、廉”的优势,在报销范围和比例上向中医药服务倾斜,切实减轻农民的医药负担。
放宽中医执业限制
海南省将制定放宽中医开业行医政策,对具有执业资格符合其他法定条件的中医医疗从业人员,可以个体开业行医,申请设置中医医疗机构,从事中医执业活动不受年龄限制。放宽对中医执业地点限制,充分发挥医师人才资源的潜能,允许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中医医师,在全省各级医疗机构从事中医药工作。允许符合条件的药品零售企业设置中医坐堂医诊所。对专科专病确有一技之长的中医药从业人员,进行以临床效果和工作实践为主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发给行医资格证书,在基层社区、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中医医疗活动。
5年规划:培养100名学科带头人
据了解,海南省今后将强化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推动中医药服务和科学知识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5年内,全省每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都至少有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执业医师,每个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以中医为主或能运用中西两法为群众服务的乡村医生,为群众提供基本的中医药服务。同时,加快实施名医名科名院战略,培养一批知名中医。5年内,重点培养80至100名优秀中医药学科带头人和300至500名中医临床技术骨干。打造一批中医名科,省重点扶持建设10至15个中医药重点学科和30至50个中医特色专科专病项目,市(县)重点扶持建设1至3个中医特色专科专病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