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女子买5桶过期油和超市打起了官司,该超市称恶意购买,最后法院判决该超市10倍赔偿,该超市有点不服气。那么具体是怎么回事?买到过期产品该怎么办?下面八宝网小编带来介绍。
近期,山东济南汪女士因购买到过期花生油索赔未果打起了官司。汪女士在某超市购买某品牌花生油5桶,回家后发现5桶花生油均已过期一个多月。
汪女士向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举报,监管局立案调查后对某超市进行了罚款。而王女士与超市协商未果,将某超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超市十倍赔偿共4500元。而超市辩称,市场监管局已经对其进行了处罚,故没必要再进行赔偿;还称汪女士是为了索赔,明知该花生油过期才进行购买的。
首先这5桶油是在超市购买的,油过期了一个多月还在出售,这就是超市的责任所在。监管局罚款是监管局的,而个人的赔偿也是个人的。不能因为被监管局罚后而不给赔偿个人吧。超市有称是该女子恶意购买为了索赔。我个人认为,如果是恶意购买就不止5桶油了!
此时超市不应该纠结于赔偿问题,而是及时了解为原因何不清理过期的商品,重查一下有没有其他的商品也有这个情况,及时止损,整改。
1、可以直接找商家协商解决。
2、也可以寻求消费者权益协会的帮助。
3、可以将该超市投诉举报至工商或食品药品监督部门。
4、到法院起诉该超市。根据您的情况,建议您保留好相关证据,投诉举报该超市,并且向法院起诉该超市。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六条“不能证明自己并非欺诈、误导消费者而实施此种行为的,属于欺诈行为。”以及《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得有下列行为:项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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