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毕业季都有大量的求职者被骗,一些公司以虚假招聘为诱饵,诱骗求职者前来面试,遭受了财物的损失,当下假招聘的套路层出不穷,遇到假招聘该如何维权?如何预防呢?下面带来介绍。
如果遭遇网络虚假招聘,首先求职者可以在网络招聘平台投诉维权,如果平台没有给您解决,您可拨打劳动保障咨询热线12333进行投诉。另外,还可以拨打110进行报警处理。不过,前提是您需要保留证据。
陷阱1:黑中介
某些非法机构以介绍工作为名,向求职者变相收取各种名目费用。
防范提示
求职过程中,应核实中介机构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是否包括职业介绍业务
陷阱2:“假兼职”
某些诈骗人员打着高薪兼职、刷单返现等幌子进行金融诈骗。
防范提示
不轻信既轻松又赚钱的“好差事”。注意保护个人信息,不随意打开陌生链接
陷阱3:乱收费
以工作为名收取报名费、服装费、培训费、押金等费用。
防范提示
应聘工作本身并不需要任何费用,对于先交报名费、培训费等作为条件的招聘面试都要谨慎对待。
陷阱4:扣证件
借保管或经办社会保险、申办工资卡等业务名义,扣押求职者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个人证件原件。
防范提示
不要将证件原件交付他人,如有需要,仅向有关人员出示即可。需要提供证件复印或者影印件的,要在合适位置注明具体用途。
陷阱5:不签订劳动合同
有的用人单位会以各种理由不与新招聘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一旦发生争议,劳动者因没有劳动合同,合法权益难以保障。
防范提示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则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陷阱6:试用期工资低于法定标准
一些用人单位为了节省成本,常常不给试用期的职工发工资或发很低的工资。
防范提示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陷阱7:让员工承诺放弃社保
一些用人单位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求员工出具一份书面承诺,上面写明员工自愿放弃公司为其缴纳社保,公司将社保缴费的钱作为工资直接支付给员工。这种情况也是违法的!
防范提示
这种情况是违法的。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该项义务不能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通过约定变更或放弃。即使劳动者约定放弃社保,离职时仍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为其补缴在职期间的社会保险费。单位不同意补缴的,劳动者可依照社保法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陷阱8:加班一律没有加班费
工作中难免会加班,有的用人单位以员工主动加班为由不支付加班费,也不安排补休。
防范提示
我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1)“皮包公司”合伙诈骗
一些非法无证的小型店面劳务公司为了获取应聘者的信任,与骗子公司或皮包公司合伙进行诈骗。
(2)收取服务费后借口敷衍
一些招聘启事诱人,但是在收取招聘面试费后推诿敷衍。
(3)临时租用办公场所办公
一些不法分子打着虚假单位的旗号在各路口摆摊设点,以丰厚待遇条件为诱饵,骗得多人上当交纳一定的报名费后携款逃之夭夭。
(4)网络设好陷阱要求转账
一些网络骗子编织各种美丽的招聘陷阱,诱骗求职者把钱存入指定的账户以达到诈骗目的。
(5)吹嘘有关系要求钱财疏通
诈骗分子吹嘘自己门路广、关系多,表示自己可以通过“关系”帮事主找到“好”工作,但为了疏通关系需要花钱。当事主交钱后,骗子要么逃之夭夭,要么工作遥遥无期。
(6)张贴招工信息骗取费用
骗子抓住求职者急于找工作心理,以在各路口张贴招工信息的形式,等待受骗者上钩。如果过去咨询,往往被要求交报名费、押金等。
(7)监控面试要求收取押金
不法分子假装要对应聘者进行“面试”,后又说不用面试了,已通过监控录像进行暗中“面试”,过几天就可以上班。但是要事主先交纳押金和体检费。
(8)通过“男女公关”连环行骗
诈骗团伙成员通常会描绘一通日赚斗金的“美好前景”,等对方心动了,这伙人就会要求应聘者先交百元到千元不等的“报名费”。
我想说的是,凡让你掏钱的应聘,百分百是骗子,是“假招聘”。一旦受骗,尽快报警。
以上就是全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