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计委12月26日公布了第三批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名单,27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125个县(市、区)名列其中,这意味着,截止2014年年底,我国已经有265个县(市、区)成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
为做好慢性病防治工作,原卫生部自2010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启动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开展了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据了解,目前已在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成两批共140个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其中2011年确定39个,2012年确定101个。此次125个国家示范区是从全国 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推荐的180个县(市、区)申报名单中筛选的。
2012年5月,卫生部、发改委等15个部委联合制定了《中国慢性病防治工作规划(2012-2015年)》,《规划》指出,影响我国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常见慢性病主要有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恶性肿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等。我国慢性病发病人数快速上升,现有确诊患者2.6亿人,导致的死亡占到我国总死亡的85%,导致的疾病负担已占总疾病负担的70%,是重大的公共卫生问题。
三批国家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正是在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动员社会、全民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治工作机制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卫计委表示,希望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要认真总结经验,巩固成果,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治工作,为促进人民健康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