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医保局发布的《关于做好医保药品单独支付保障工作的通知》中明确,将403种药品纳入单独支付范围,此项工作将于9月1日起实施。单独支付是指参保患者就医期间使用国谈药等高值药物时,不会受到DRG/DIP等按病种付费等费用的限制,药品费用由医保基金与定点医疗机构单列结算,不纳入相关额度。
国谈药有了医保报销的“直通车”
按照通知,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急诊留院观察、日间病房等发生的单独支付药品费用,由医保基金单独支付,不列入本次住院的医疗总费用核算范围。在门诊方面,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医发生的单独支付药品费用,由医保基金单独支付,不设起付线,亦不纳入门诊统筹按人头包干额度,不单独设立最高支付限额,直接计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