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三甲医院因病历书写不规范被罚了!
据“信用中国”披露,5月22日,因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等, 浙江温州市中心医院被当地卫健委警告、罚款3.6万元 。
据了解,这已经不是该院第一次因病历书写不规范而受到处罚。“信用中国”行政处罚信息显示, 去年12月,温州市中心医院还曾因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被温州市卫健委警告并罚款2万元 。
医院官网显示,温州市中心医院(温州市肿瘤医院、温州市医药科学研究所、温州市第六人民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医院现有三个院区,总占地面积111亩,总建筑面积13万平方米,实际开放床位1345张,2021年门诊量126.38万人次、年出院5.63万人次。
实际上,据小编了解,仅今年以来,已经 有多家三甲医院在病历规范化书写方面栽了“跟头”。 以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为例,据长春市卫健委官网披露,2023年1月11日至31日,一个月内,吉林大学第一医院相继8名人员收到当地卫健委的“罚单”,且均与病历书写相关。
作为给患者诊疗的重要依据,病历不仅是医生的脸面,更直接反映了一个医院医疗质量、学术水平和管理水平。
据了解,早在2010年3月,原国家卫生部修订施行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就对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作了较为详尽的规定。
2018年10月,国务院颁布施行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对病历书写与管理不规范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
其中明确,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按规定填写、保管病历资料,或者未按规定补记抢救病历”等,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或者责令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处分,对有关医务人员可以责令暂停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执业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也指出,如果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部分病历不规范情况,可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而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则规定,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病历等医学文书,不得隐匿、伪造、篡改或者擅自销毁病历等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不规范填写病历或保管病历,不仅会受卫生行政法规的处罚,还可能受到医保基金监管条例的处罚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病历等医疗文书,既是证明医疗服务真实性的“凭证”和“依据”,也是医保支付的“凭证”和“依据”,同时也是医保监督检查判定医疗服务有无“违规”的“凭证”和“依据”。
因而,不论是医疗机构,还是医务人员都要谨慎,既要写好病历,也要管好病历。
来 源 |看医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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