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贵州贵阳余华英拐卖案将于明天(10月25日)宣判,受害人杨妞花曾表示希望这次宣判能够直接有结果。杨妞花代理律师王文广接受采访称,明天案件一审如果再次判决余华英死刑,是对其他犯罪的一个震慑,也是给所有被拐家庭的一个交代。
余华英死刑将是对其他犯罪的震慑
10月25日上午9时30分,“人贩子”余华英拐卖儿童案重审一审将在贵州省贵阳市中级法院宣判。此前,余华英在案件一审中被判死刑。
该案被害人杨妞花的代理律师、河北十力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文广10月24日接受封面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基于该案一审判决结果,以及重审期间新发现的犯罪事实,他“对这个案件维持死刑判决的结果还是非常有信心。”
有孩子在拐卖途中被抛弃
在本案重审一审中,贵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余华英为谋取非法利益,自1993年至2003年期间伙同龚某某(已故)、王某某(另案处理),在贵州、云南、重庆等地流窜,物色合适的儿童进行拐卖,余华英共拐卖17名儿童。机关提请以拐卖儿童罪追究余华英的刑事责任。该案当庭未宣判。
记者了解到,相比一审认定拐卖11名儿童,检方在重审一审中追加指控余华英的另外4起犯罪事实,涉及6名被拐儿童,有的是亲兄弟一起被拐,也有孩子在拐卖途中被抛弃。
检方指控中提及,1993年2月,余华英在贵州安顺拐走一对谌姓兄弟,因觉得哥哥“年龄大不好卖”,遂安排他在游戏机室打游戏。后来哥哥遇到热心市民送至派出所并返回家中,而弟弟则被带到河北邯郸卖给他人。
一年多后,1994年10月,余华英与龚某良在安顺又拐走两名儿童,带至邯郸分别卖给两户人家。在2002年和2003年,余华英和丈夫王加文先后在云南大理、丽江拐卖了另外两名儿童。
来源:封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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