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相关防疫通知,明确有省内市县旅居史的人员返回东方需要查验48小时内2次核酸阴性证明。
东方疫情防控政策
一、省外来(返)东方人员疫情防控管理政策
一、对7日内有高风险地区或参照高风险地区管理(新疆、青海、内蒙古、黑龙江绥化、河南郑州、福建福州、山西大同、湖南邵阳、甘肃兰州等)旅居史的来(返)东方人员,第一时间通过扫二维码备案或向社区(村、居)报备,落实7天集中隔离管理并开展5次核酸检测(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从离开之日开始算,不足7天的填平补齐。
二、对7日内有西藏、湖北武汉、山西忻州、广东广州、佛山及梅州旅居史的来(返)东方人员,第一时间通过扫二维码备案或向社区(村、居)报备,并落实3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管理措施,完成3天集中隔离后继续进行4天严格居家(酒店)健康监测,按1、2、3、5、7天各1次的频率要求完成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重点涉疫区之日开始算,不足7天的填平补齐。
三、对7日内有山西朔州、四川绵阳、广元、南充、广东深圳、黑龙江哈尔滨、重庆永川区、湖南怀化、云南德宏、陕西西安、汉中、渭南、河北廊坊、沧州、湖北襄阳、宜昌、江苏南京、福建南平、莆田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宁夏银川、山东枣庄及东营、天津静海等地区旅居史的来(返)东方人员,第一时间通过扫二维码备案或向社区(村、居)报备,落实“3天3检”(不包括落地检),结果未出前严格居家(酒店)健康监测。完成居家(酒店)健康监测后进行自我健康监测至抵东方满7天,建议第5、第7天各做一次核酸,并按东方市常态化核酸检测要求每3天至少完成1次核酸检测,自我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去人员密集的场所。
四、除上述区域外,对7日内有本土疫情地区旅居史人员,进入东方后应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酒店(宾馆)报备,落实“三天三检”。
五、倡导所有来(返)东方人员第一时间进行落地检。
六、上述疫情地区名单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对不主动报备等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而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如遇到问题请拨打东方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值班电话及各乡镇疫情防控咨询电话。
省内回东方
省内各市县凭48小时内1次核酸阴性证明无异常后,可来(返)东方。进入东方后主动落地检,结果未出前做好健康监测。后续正常参加东方市常态化核酸检测(每3天完成1次核酸检测)。
市级疫情咨询电话:东方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咨询热线电话:25527110
各乡镇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
天安乡 25730188
大田镇 25785226
新龙镇 25886678
四更镇 25672909
板桥镇 25830185
东河镇 25729288
感城镇 25828969
华侨经济区 25888013
江边乡 25731496
八所镇 25500299
三家镇 25681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