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感动中国十大人物第九位:迟到的荣誉 不悔的信念 不变的价值——方俊明
【颁奖词】克明俊德
纵身一跃,却被命运撞得头破血流。在轮椅上度过青春,但你却固执地相信善良,丝毫不悔。今天你不能起身,但我们知道,你早已站立在所有人面前。
【事迹】方俊明,男,56岁,湖北省武汉市武昌人。
1985年8月,28岁的方俊明为救一个假装落水的顽童,跃入河中,造成颈椎骨折,高位截瘫。直到2013年11月,方俊明终于获得了迟到28年的见义勇为荣誉称号。
方俊明救人当年,武汉市尚无见义勇为方面的奖励条例,被“救”男孩的家庭始终不愿出具书面证明,致使他见义勇为的行为一直未得到确认。对于这样一位“英雄”,他所在单位,原武昌车辆厂,只好比照工伤来处理。
武汉市见义勇为基金会于1993年成立,但奖励对象为“与犯罪分子作斗争人员”。这两年,有人问方俊明有没有见义勇为证书,“我觉得蛮尴尬,只好把报上的报道拿给人家看。”
这些年来,妻子离开了,父亲也去世了。方俊明的生活无法自理,依靠母亲姜春梅日夜照顾瘫痪在床的儿子,并将当时尚未满周岁的孙女拉扯养大。
2013年,一部话剧上演后,方俊明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话题。应方俊明要求,武汉市通过收集材料,确认方俊明当年行为属见义勇为,并颁发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
虽然荣誉迟到了28年。但方俊明从来没有后悔那次行动。一个家庭的艰辛,一个生命的委屈,这一切都见证了善良在人们心中的恒定不变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