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于1981年的探亲假,到2019年很多人都没有听说过,更没有体会过,而近日有专家建议取消探亲假,还没开始就要结束了,那么专家建议取消探亲假是真的吗?下面八宝网带来介绍。
“探望配偶一年给假30天,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20天……”近日,“专家建议,上世纪80年代出台的探亲假制度已没有普遍存在必要,亟须改造”的消息引发热议。网友:别说有没休过,这个假就压根儿没听说过。
网友热评:
1、确实没听过
2、建议把这个假重新启用,别听专家的,听老百姓的。
3、只有专家一人休过探亲假
4、你能把双休搞到位就谢天谢地了
5、工作了十几年第一次听说有探亲假,老泪纵横啊!
6、开始了吗 已经结束了, 我肯定不是最后一个知道的
7、取消与否对我没影响,因为从来没有允许用过
探亲假制度规则“太老了”也是一个原因
如今,探亲假制度出台时所依据的社会经济状况已经发生改变,探亲假难以适应当前的社会经济状况。
当前,包括带薪年休假在内的休息休假制度体系日渐完善,逐渐替代了探亲假的部分功能,久而久之探亲假就可能被忽视掉。
建议:延长春节假期,探亲假在特殊领域保留
喻术红认为,探亲假制度已没有普遍存在的必要,其本身是计划经济时代我国解决职工两地分居问题而施行的制度。当两地分居问题逐渐解决、不再是社会矛盾之时,探亲假制度也应当顺势而为退出历史舞台。
喻术红建议,从劳动者需求满足和我国现实需要的角度出发,对探亲假制度进行合理改造:即“一般取消,特殊保留”——
以年休假制度替代探亲假的劳动者休息权保障功能;
以延长春节假取代探亲假的家庭交流功能;
同时以特别法规定的形式,保留特殊领域继续适用探亲假制度;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外交人员法》中规定的驻外外交人员配偶、《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中规定的士官等继续享受探亲假和相关待遇。”
探亲假
上个世纪50年代至80年代,夫妻之间、父母与子女之间,两地分居是当时比较突出的社会问题
其最早发端于1958年2月9日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回家探亲的假期和工资待遇的暂行规定》,目的是为了适当解决职工同亲属长期远居两地的探亲问题。1981年3月,国务院发布规定进一步完善探亲假制度,规定了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探亲假标准。
探亲假有多长?
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30天;
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20天,也可根据实际情况,2年给假一次,45天;
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4年给假一次,20天。
1995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在有关节日期间及其他法定休假日,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则首次在法律层面明确我国劳动者享有探亲休假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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