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很多报道称初恋成功率仅1%,并且还列举了一系列的原因,到底为什么初恋就这容易分手呢?失败的原因有哪些呢?下面我们来一起解析下!
南京中医药大学心理学院副教授王挺最近在学校大四学生中做了一项有关“初恋”的小调查,结果是240名受访的大四学生中,有170人经历过初恋,至今维持恋爱关系的仅2人,总体初恋成功率只有约1%。
典型例子:一个男生在失恋后,来到心理咨询中心,找到王挺老师叫苦不迭。平时恋爱里,他悉心呵护女友,给她最好的东西,带她到处“吃喝玩乐”。这次闹别扭,他跑到女生宿舍楼下,大声呼叫女生姓名,求其原谅,自认勇敢之心日月可鉴。“不过女生非但没被感动,反而更加生气,再没有原谅他。”
典型例子:有个女生分手后来心理咨询中心哭了一下午。她分手的原因是,自己在爱情与友情间无法抉择。男友逼她离开自己觉得很投机的一个异性朋友,两人都很热爱诗词歌赋。在沟通无果后,她选择与朋友“走地下道”,在男友不发现的情况下交流。最后男友还是发现了。
以上两个事例,无需深谙恋爱之道,你也看得出主角的不成熟,任凭情感操控自己的行为。恋爱关系中的两人,如果无法协调,找不到症结所在,那么情感一般都很危险。
这大概是所有分手的情侣普遍的说法,有的是自己不想深究,分手毕竟是劳神费力的事情;有的呢,是不想七大姑八大姨追问,于是找一个大家都可以接受的理由搪塞过去。
事实上,性格和观念在恋爱中真有这么重要么?
你说性格不合,观念不合的情况下,首先你得要告诉我:什么叫做性格,什么叫做观念。
先说性格。
大致来说就是一个人待人,待事时所表现出来的稳定的行为风格。温柔、粗暴、体贴、勇敢、懦弱、独立、软弱、自强、善良、邪恶、急躁、稳重……这些词都是用来形容性格的。
如果按照性格不合理论,温柔的人与粗暴的人应该是“性格不合”,独立的人和软弱的人应该是“性格不合”,稳重和急躁的人应该是“性格不合”,但是在实际生活中,谁也不敢断言上述两种矛盾性格的人在一起就绝对会分手。相反的是,两种矛盾性格的人有可能通过交往后能够取长补短,吸收对方的优点。
因此,泛泛地说性格不合,并不能证明两个人不适合,也不是两个人不能在一起的充要条件。
所以必须继续深入研究下去。
大体来说,情侣分手所说的“性格不合”并不是从泛指意义上的,而是针对彼方性格在个体的事例所表现出具体状态。也就是说,讨厌的并不是抽象的性格差异,相互矛盾的性格并不一定在实际中导致矛盾,而是要结合具体的情境。只有一方的某种性格在特定的状态下做出的行为不符合对方的“审美”,厌恶之感才会产生。
所以,性格不合的实质是对对方审美观的违反。
审美观是价值观的组成部分,而价值观受制于人生观、世界观,人生观和世界观又受制于成长环境、所受教育、生活经历。每个人的成长环境、所受教育、生活经历都不一样,即便这三者高度一致,后天的生活环境、工作环境、学习环境也决定了两性所扮演的社会角色和定位绝不会相同,因此,彼此审美的破坏几乎是不可能避免的,只是程度不同而已。
因此,虽然性格不等于观念,但是在恋爱中的,分手情侣口中的“性格不合”实际上就是“观念不合”。
除去恋爱经验外,情感的投入度是直接塑造和影响恋爱中两性关系的又一重要变量。
情感投入度,就是一方对感情的重视和投入程度。越重视,越投入,情感投入度越高,反之越低。情感投入度决定了恋爱中的两性的地位,而地位的高低直接决定了谁在恋爱中的占有主导权。
一般而言,主动追求的一方情感投入度会较高,因此在恋爱中处于相对不利的局面。
这里直接以“你”为例。
你选择主动追求。这时候,与其说是你选择、要求对方,不如说是你在适应对方的审美标准。
只有在你适应了对方审美(或者说对方审美适应了你)的情况下,情感的天平才会逐渐平衡,此时才谈得上主动追求的一方以自己的审美标准去要求对方;在你尚未适应对方审美(或者说对方审美尚未适应了你)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审美标准去要求对方,通常的结果是:“我都没那么喜欢你,凭什么听你的?”轻则吵架,重则分手。
因此,学会判断彼此双方的情感投入度是非常重要的。理想的状态当然是双方的投入相当,均衡协调。在理想的状态下,双方都能够对彼此的观念冲突抱有比较宽容和理解的态度,而不存在一方利用优势地位强行剥夺对方感受,或者弱方为了取悦对方主动牺牲自己感受的的情况。
如何去适应彼此的审美,从而达到均衡理想的状态?
首先,需要判断自己所处的位置;
其次,根据自己所处的位置施行目的在于保证双方情感投入度均衡的策略,尤其是面对观念冲突,矛盾纠纷要采取适时的手段加以解决;最后,当然还需要一定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