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钱伤感情,谈感情伤钱”俨然成了一种共识。下面5号网小编带大家来看一下规范借条怎么写?借钱还钱不再尴尬。
借条内容主要有如下要点:
1.标题应当写明“借条”。
2.正文中应正确写明出借人、借款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
3.写明借款金额“今日借到某某金币**元”,同时注明大写**圆整,防止后期涂改。
4.明确借款归还日期。
5.如存在借款利息,应当在借条中对利息进行约定。利息约定不得超过年利率24%,超过24%的利息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6.借条最后让借款人签名、签日期、按捺(按指印)。
7.最好将借款人的身份证复印于借条下方。
除了借条的几大要素,还有以下陷阱需要大家多多留意:
1.“今还(hai)欠款”与“今还(huan)欠款”相差甚远
“还”字一字多音,如果读“今还(huan)欠款”意为归还欠款;如果读“今还(hai)欠款”,则说明尚欠借款。因此,在书写借条时一定要避免使用这个字,以避免因歧义造成的纠纷。“今还(huan)欠款”可以写成“今归还欠款”;“今还(hai)欠款”可写成“今尚欠款”。
2.“今借”与“今借到”不一样
“今借”与“今借到”虽然只相差一个“到”字,但法律规定借贷关系以借款人收到钱时开始生效。借条上写“今借到”,就表明钱已经给了借款人;而如果没有“到”字,又没有证据证明钱已经给了借款人,如果借款双方因纠纷而诉至法院,出借人有可能会得不到法院的支持而败诉,借出去的钱就因为少了一个“到”字而打了水漂。
3.其他情况
打借条时,出借人还应注意在借款金额的阿拉伯数字后面追加汉字大写,谨防篡改;要求借款人书写正确的姓名,可查看其身份证核对清楚;借条书写应在现场完成,不要离开出借人视线,以防出现“借条非借款人本人书写”的情况;出借人应自带签字笔让借款人书写,最好再加盖印章和手印。
1、主动出击
不要坐等钱来,也不要碍于情面,更不要拖延,要主动出击,否则过了诉讼时效将无力回天。
2、换位思考
不要因为对方迟延付款而不依不饶,要学会换位思考。同时,也要让对方站在己方的角度去思考。在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达成情谊。
3、参与考察
对于那些借款去投资的朋友,为了方便索债的顺利进程,可以参与借款人投资项目的考察,看看项目的投资回报率。
4、出谋划策
参与考察借款人的投资项目,如果发现其中有风险或者漏洞,要为借款人出谋划策,劝说借款人回头是岸。
5、帮助讨债
很多人借钱的用途都是为了出借,以较低的利息借过来,再以较高的利息借出去。按照两方签订的借款合同,如期归还借款时没有任何问题的,问题是万一借款人的高利息收不回,那么三角关系就不再稳定。发生这种情形很有可能借款人确实没有偿债能力,帮助其讨回债务有助于借款的回收。
6、亡羊补牢
对于那些借款用于生产经营的借款人,经过对其的深入了解,如果发现确实经营有道,仅仅是缺乏资金运作,也可以适当的考虑再做一个出借人,等到借款人生意有起色后,收回借款就不难了。
7、借刀杀人
有时候出借人要债确实不好下手,可以让近亲属出马,很有可能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和第二百一十七条,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可以得出,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并且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时,债权人可以申请支付令来要回自己的借款。
公安机关主要是负责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的。欠钱不还大多属于民事纠纷,不属于警察管理范围,警察不能用刑事手段插手民事案件。但是,如果一方以借款名义诈骗他人财产,可能会构成诈骗罪,这时候可以报警处理。对于绝大多数借款案件,报警很难立案,当事人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